首页 |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房产频道 > 二手房 > 特别关注 > 正文
上海知名房产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25 13:01:54        浏览次数:    房产首页    我来说两句()

  上海知名房产拆迁律师——黄方明律师,资深大律师,全国(上海市)优秀、顶尖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5年法律服务从业经验,房屋征收(动拆迁)、房屋买卖、婚姻家庭资深专家律师;精准的案情预判分析能力,缜密的法庭辩论诉讼技巧;专业的诉前、诉中、诉后法律服务,确保您委托案件的高胜诉率;多次力挽狂澜将一审、二审案件依法改判,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或指定再审;并有大量成功的原创典型案例供您研读和借鉴。g3A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的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湖南省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经济组织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也:“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分配。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要按有关经过讨论,实行决策,管理,并接受监督。”g3A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但是,上述均将村民集体决定的内容限于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补偿不是同一个概念,不是同一关系,而是种属关系,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费,也包括安置补助费和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村民集体决定的范畴不包括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即使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情形下,也不能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湖南省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经济组织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调整承包地给被征收地农民,也没有对被农民进行安置的,必须将不少于75%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农民。被农民如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全部发放给被农民。由此可见,司释和地方规章都赋予了农民在土地征收安置方面的选择权。g3A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如果你对房产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站务交流平台反馈。
企业服务
视觉焦点
推广信息
>
最新楼盘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