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评论
我也评两句
评论:
原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被告广州市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晓华、广州市中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大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圳建实业有限公司、申秋爱、张长增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
查看原文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平均得分:
0
分,共有
0
人参与评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我也评两句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还没有注册?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