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东省新丰县气象局的委托,对新丰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FJY2014—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2.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见“九、公开招标文件,点此下载。”
四、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规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供应商必须通过新丰县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办理办法,请点此下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10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新城二街11号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供应商须先将招标文件工本费转入指定银行【缴款人必须使用投标单位所在地银行的账户及名称转账到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现金汇票、汇票等交款方式(含不接受现金存入指定账户的缴款方式),并请注明“事由:(采购编号)招标文件工本费”。】,然后凭转账单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需带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财务审计报表、社保缴纳证明(上述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
2、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点此下载);
3、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原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2日15时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丰县丰城街民东45号工商银行四楼开标一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0月22日15时0分
九、公开招标文件公示:(点此下载)。
十、开标评标地点:新丰县丰城街民东45号工商银行四楼开标一室、评标一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采购人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东省新丰县气象局
邮编:511100 邮编:511100
招标文件工本费、金、中标服务费缴纳银行信息:
户名: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2183925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丰支行
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