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房地产中介组织行政约谈会
华龙网10月17日14时讯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组织的经营行为,切实消费者的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近日,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忠县国土房管局对辖区72家房地产中介组织进行了集中行政约谈。
约谈会上,通报了前期对全县房地产中介服务组织的市场检查情况,详细解读了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强化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依法经营;二是落实《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制,积极推广使用工商、国土房管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并将合同文本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把经纪执业人员基本情况送到工商部门备案,如实填写执业记录,统一使用房地产经纪示范合同文本,并将档案资料要整理归档,且要求保存不得少于3年。四是自觉规范广告宣传行为。开展广告宣传活动,严格遵守广告法规,自觉杜绝使用“最好”“最低”等绝对化用语,以及其他虚假宣传、消费者行为,确保广告内容质量。五是切实限期整改。在10月30日前完成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整改完毕前不得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对整改不力的,或没有完成整改但仍继续从事房地产服务,将与国土房管局联合行动,依法予以严处。
与会房地产中介组织均表示,将对照通报中存在问题认真自查自纠,完成整改,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做到经营、诚信经营,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华龙网10月17日14时讯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组织的经营行为,切实消费者的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近日,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忠县国土房管局对辖区72家房地产中介组织进行了集中行政约谈。
约谈会上,通报了前期对全县房地产中介服务组织的市场检查情况,详细解读了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强化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依法经营;二是落实《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制,积极推广使用工商、国土房管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并将合同文本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把经纪执业人员基本情况送到工商部门备案,如实填写执业记录,统一使用房地产经纪示范合同文本,并将档案资料要整理归档,且要求保存不得少于3年。四是自觉规范广告宣传行为。开展广告宣传活动,严格遵守广告法规,自觉杜绝使用“最好”“最低”等绝对化用语,以及其他虚假宣传、消费者行为,确保广告内容质量。五是切实限期整改。在10月30日前完成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整改完毕前不得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对整改不力的,或没有完成整改但仍继续从事房地产服务,将与国土房管局联合行动,依法予以严处。
与会房地产中介组织均表示,将对照通报中存在问题认真自查自纠,完成整改,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做到经营、诚信经营,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