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以交预订费为由骗得6万元后玩
19日,记者从江门蓬江获悉,该局近日按照“飓风2018”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全力冲刺专项行动的追逃任务,成功抓获一名诈骗犯罪在逃人员。
今年5月7日,事主伍女士到江门市花园报案,称其被人以房屋买卖为由诈骗钱财共计6万余元。
接报后,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根据事主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郑某,并对其开展布控工作,但是,当警方去到郑某的住处时,发现嫌疑人已经逃逸不知去向。
警方随即对郑某的社会关系展开详细的排查,并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11月1日,当嫌疑人郑某再次出现在会城城轨车站时,触发智慧新警务追逃报警系统,办案接报后迅速出击,成功在嫌疑人坐车逃离前将其抓获。
经,犯罪嫌疑人郑某(男,34岁,无业,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人,曾两次因盗窃被机关依法处理)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嫌疑人郑某自2015年失业后至今,并未再次就业,且其一直有的嗜好,曾因在家乡欠下巨额债,而来到江门市。来到江门不久,嫌疑人郑某认识了一名女子并与其发展成为同居关系。在嫌疑人郑某的“花言巧语”下,该女子不仅为郑某提供了车、房,还为其提供日常开销费用。
但嫌疑人郑某并不满足于此,其还利用“房产中介”的身份结识了另一名女子陈某,并迅速发展成男女关系。2016年11月份,嫌疑人郑某通过女友陈某认识了事主伍女士,并以交预订费为由,让欲购房的伍女士先交6万元人民币。在伍女士交钱后,嫌疑人郑某一直以各种理由,不肯带事主伍女士去看房,并在2017年上半年多次更换联系号码后失联。事后,嫌疑人郑某将诈骗所得的钱款,部分用于债,剩余部分在和消费中花光了。
据了解,在嫌疑人郑某归案前,其最初认识的女友一直不知郑某的“所作所为”,并在嫌疑人郑某逃匿期间,继续为其提供日常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