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处置中介服务机构选定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2)须具有省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3)须具有市级(含)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公物拍卖资格;(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18年12月19日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5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时间,节假日除外)
3.方式:购买;根据采购有关,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title=采购网采购网()进行登)进行登记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到现场报名且需邮寄招标文件,应将营业执照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获取报名回执后,其本项目报名方有效。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薛芳,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