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现新特点 惩罚性赔偿纠纷案呈增加态势
记者从济南市中级召开的房屋买卖审判情况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自去年以来,收案数量大幅攀升。2017年,济南中院共新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469件,审结1511件;2018年(截至9月30日)济南中院共新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246件,审结1117件。而2016年,该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收案910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呈现新特点,惩罚性赔偿纠纷案呈增加态势,商品房买卖纠纷引发的原因由传统的逾期交房和办证等向更广泛的领域扩展。
诉讼请求及理由多样化。商品房买卖纠纷的类型复杂多样,常见的为要求办理权属证书、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确认合同无效双倍赔偿等,其中逾期办证、逾期交房而引发的纠纷仍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绝大部分,但同时涉及到各种各样的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也呈增加态势。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中因未及时贷款引发的纠纷也有所增加。
同时,房屋买卖交易价款动辄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加上房屋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标的数额大成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首要特点。因为牵涉利益巨大,买卖双方矛盾激烈,无论是提高房屋价款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双方的预期差距较大,调解难度大,为审判工作带来困难。
相较于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二手房买卖涉及出售房屋核验、买受人资格核验、出售房屋解押、房屋网签、公积金或商业贷款等多个部门,所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要审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而且还要全面了解各个环节的前后衔接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的附随义务,这也给案件审理增加了不小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