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房产频道 > 房屋租售 > 房屋出售 > 正文
【以案释法】房产销售员倒卖数千条业主信息 买卖双方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8-12-11 23:14:49        浏览次数:    房产首页    我来说两句()

  江苏省南通市区一房产公司的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大量包含业主姓名、电话号码、房屋信息等个人信息出售给装饰公司老板等人,结果这笔生意不但没给他带来利润,反而给买卖双方都带来一场之灾。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售卖信息和购买信息的三名被告人均因个人信息罪获刑,并被处以2000至5000元不等罚款。Cak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张某是南通某房地产公司的销售员,大学文化。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间,张某向赵某(另案处理)出售含有业主姓名、电话号码等内容的个人信息500多条,获利2500元;提供给杨某含有业主姓名、电话号码、房号等内容的个人信息2700多条;提供给蔡某个人信息1500多条。Cak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一审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有关,向他人出售、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被告人杨某、蔡某违反国家有关,获取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有关,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应依法从重处罚。Cak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态度、表现及具备的监管条件等,决定对被告人张某、杨某、蔡某均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以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以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蔡某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Cak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之一第二款,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获取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Cak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最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违反国家有关,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之一第三款的“以其他方法获取个人信息”。同时第五条第四款,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之一的“情节严重”。Cak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个人信息作为社会信息的一种,承载着诸多的身份利益和财产利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被肆意已经成为严重干扰人们正常生活的巨大阴霾。生活中,大家应强化意识,谨慎提供核心个人信息,慎重勾选个人信息授权使用条款,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积极通过途径。Cak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本文为政务等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Cak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如果你对房产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站务交流平台反馈。
企业服务
视觉焦点
推广信息
>
最新楼盘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