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开始 社区也能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了
“大家注意看,办理备案手续必须要件齐全,出租方和承租方都必须到场方可办理......”12月13日上午,东升房管所内热闹非凡,20多名来自各镇(街)的房屋租赁备案工作人员正为即将正式拉开的房屋租赁备案工作进行最后的“充电”。
原来,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规范城乡房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储及其他用房)租赁管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房屋租赁公共服务管理体系,我区目前已构建起区、镇(街道)、村(社区)城乡房屋租赁公共服务体系,并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于12月17日正式下沉到镇(街道)和村(社区),今后,市民可以就近选择办理点进屋租赁备案。
“以前,我们对于中介市场乱象更多的是治标不治本,很多行为都是在事后发现,非常不利于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因此,开展房屋租赁备案十分必要,通过多层监管,不仅方便了群众,也有利于社会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我区从去年3月份开始严格开展房屋租赁备案手续,除了要求房屋租赁双方必须到场,还要求提供房产证原件、租房协议等要件,否则不予办理。
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我区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8787件,并对房屋租赁市场开展3次专项整治,目前已建立起房屋租赁体制和台账,通过加强对我区房屋租赁公司的检查与管理,开展房屋租赁备案,强化了部门之间的联动,有利于房屋租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这一体系的建立,不仅有利于机关治安管理和户籍管理,也有利于市场监管部门监督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以及利于税收征收、计划生育管理、违建查处、流动人口管理、行政审批等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