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占地开发房地产被罚
2015-01-20 19:03:55
审计署今日(12月24日)发布2014年第23号公告,通报审计署移送至2014年11月已办结40起经济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审计署通报了省市长城物资储运经营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占地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房地产问题。
审计发现,2002年至2003年,长城公司在未办理用地和立项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国有仓储用地,与裕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建办公经营用房及住宅楼,裕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还伪造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文件骗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2014年6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查处。2014年9月至11月,市国土资源局对长城公司处以14.63万元罚款,上级主管部门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给予长城公司负责人军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