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盈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KBJ-05-03-01地块总平面图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近日,我局收到惠州市盈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水口滨江片区SKBJ-05-03-01地块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2018年6月经规划审定的SKBJ-05-03-01地块总平面图(案卷号:PA2018004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3200.5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9601.5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396个。已核发了部分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41302(2018)20221-20224号),总建筑面积合计34807.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9922.4平方米,首层占地面积959.2平方米。
现建设单位提出因消防规划改变,申请办理总平面图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与原审定的总平面图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相比,主要调整内容:1、调整住宅楼(2、4栋)核心筒尺寸,相应地下室部分进行调整;2、住宅楼2栋在25层减少两套住宅、住宅楼4栋在26层减少一套住宅;3、门楼悬挑宽度调整。调整后,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为: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13200.5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39601.5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396个。所报方案的各项规划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条件告知书(PB20170121)要求。
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