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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1 13:15:27        浏览次数:    房产首页    我来说两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JJJ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为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JJJ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JJJ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JJJ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五、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3]368号)第二条同时废止。JJJ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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