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提示:把广告内容写进合同
对方的广告文案上写明使用日本原产进口的闭电视系统和美国原产的红外线小区防范系统。消费者要求把广告文案内容写进合同,但房产商不愿,并称顾先生不签合同就是他违约。顾先生认为不合理,要求房产商双倍返还定金。
按,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房产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上海市消协提醒买房人,尽管了买房人的权益,但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必须是房产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和相关设施做的说明和具体,并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如层高、间距、配套设施等。如充满人文气息、理想的居住地等描述性语言则仍然视为要约邀请,对房产商是没有约束力的。
2.买房人对房产商的广告应该注意到房产商往往在宣传资料和销售广告上注明“该广告仅做参考”等字样来避免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该广告内容仍然是要约邀请,对房产商没有约束力。
3.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买房人在跟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将广告内容写进合同中,并约定违约责任以减少纠纷。(毛钻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