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严查违法出租房屋
近日,鹿泉区获鹿镇对出租房屋,不按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的翟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11月13日,鹿泉区获鹿副所长高永辉和在深入社区走访群众,征求工作意见时,了解到一个情况,在海山大街某小区内有人参与。经过摸排,锁定了该小区内的,并立即布控。于当晚22时许,当场抓获5名参违法人员。
找到某房产中介公司,于11月19日联系到翟某,对其依法传唤。经询问,翟某承认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把房子租了出去,但不知道承租人是张某,没有按登记承租人的身份信息。
对于翟某出租房屋的行为,鹿泉区依法对翟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在全区展开严查出租房屋的行动。(郄世民 郭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