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房产频道 > 房产动态 > 房产资讯 > 正文
离婚后房产更名须缴税?
发布时间:2018-08-11 08:42:01        浏览次数:    房产首页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黄国金)“为什么离婚的房产所有权变更也要缴税?”昨日,市市民谭先生致电本报反映,其与妻子协议离婚后,双方约定位于市区某楼盘的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归妻子所有,而妻子则需一次性补偿谭先生6万元。但令谭先生不解的是,当他前往当地住建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房产过户需缴纳相关的税费。rrr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个人转让离婚房产并不是全部无需征税。”江门市某律师事务所苏律师指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每人各享有一半的产权。而夫妻在离婚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可以选择如下两种方式,一种是在离婚前变更,另一种是在离婚后变更。在离婚前变更产权人名字是不用缴纳契税等各种费用的,因为这时房屋仍然是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为双方共有财产。rrr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无论夫妻双方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还是到诉讼离婚,只要手持离婚协议书或出具的离婚或离婚调解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均暂免征收营业税。”苏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转移时,只要能提供离婚或离婚证等能证明夫妻确已离婚的有效文书,并按或协议内容办理过户的,则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rrr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如果你对房产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站务交流平台反馈。
企业服务
视觉焦点
推广信息
>
最新楼盘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