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风险?芜湖市住建委回复……
11月28日上午,芜湖市住建委召开2018年1-10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委副主任骆红旗通报了住建委1-10月份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推进行业协调发展等方面完成情况。
近几年二手房交易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上份额逐年增长,随之而来的交易风险也相应增加,那么如何规避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呢?发布会上,电视新闻频道就此问题提问了市场处负责人。
市场处负责人做出了详细解释:二手房相对于新建商品房也叫存量房,存量房的产权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在存量房的交易中,一般买卖双方通过网络、经纪机构等渠道了解交易信息,通过洽谈达成交易,彼此间对信用状况、经济状况等情况并不了解,加之房屋交易登记涉及的较专业,办事环节较多,确实存在无法过户或无法及时拿到房款等交易风险。
为保障交易安全,交易当事人的权益,2016年,我委会同国土、人民银行等部门出了《芜湖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方将交易资金存管帐户,然后申请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抵押权登记,待登记完成后,将存管帐户交易资金划给卖方。当事交易资金没有到位,无法申请过户,当办理过户过程中出现其他情况无法完成过户的,卖方的产权没有影响,买方取回存入的监管帐户交易资金。
通过这个制度,可以很好的保障交易双方的交易安全,我们交易当事人尽量选择交易资金监管来防范风险,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