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子伪造证书办房产过户获刑房管局职工泄露信息亦被诉
河南郑州一男子拿着伪造的离婚调解书等材料,将陌生人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并进行抵押借款。日前,以诈骗罪为由判处作案男子有期徒刑12年,检察院也已起诉涉事房管局员工。
2013年5月8日,家住河南的窦强以银基商贸城一套价值千万的商铺向抵押借款300万元。借款期到后,窦强未能还款。只好向申请执行。
郑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警方,窦强自称与窦艳是夫妻,2013年3月,两人离婚,房子分给了窦强,并出示了窦强提交的相关证件。
一份常熟市的“(2013)熟支少民初字第0068号”民事调解书载明:窦强与窦艳1998年10月9日登记结婚,2013年3月28日离婚,位于银基商贸城1层的一间商铺归窦强所有。此外,一份经常熟市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称,窦艳委托王冰代为出面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经警方鉴定,这两份材料均系伪造。
窦强如何得知房产信息?伪造的文书又如何通过房管局审查?窦强归案后供述称,他是受朋友崔新办事,并了崔新和郑州市房管局的部分工作人员。
他称,房管局工作人员严振将窦艳的房产信息及身份信息透漏给了崔新。随后,崔新让他伪造了的离婚调解书、委托书等材料,后找到房管局工作人员杨小斌,让其“开绿灯”,在一天之内将窦艳名下的房产过户到了他的名下。
检察院,严振在郑州市房管局抵押管理办公室受理科工作期间,利用其有权登陆房管局内部网络系统的职务便利,违反信息查询,将窦艳等人的房产信息透露给熟人崔新,并帮助协调快速办理房屋产权证,收取了崔新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