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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州中祈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程钰淇居间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2017-06-08 17:51:5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房产首页    我来说两句()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中祈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程钰淇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程钰淇(女,1991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大2012级华文学院研)下落不明,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本案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穗番法民三初字第979号《民事》,判决:一、被告程钰淇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中祈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中介代理及咨询服务费1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0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5年4月13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违约金总额以5000元为限);二、驳回原告广州中祈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75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程钰淇负担。你方需自本公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SSS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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