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经纪人为还债骗走购房人470余万
(时间记者 杨凤临 报道) 曾在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任经纪人的钟小军,为了债,私办POS机,虚构办理购房资金监管等事实骗取两名购房人472万余元。时间记者今日从二中院获悉,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钟小军12年有期徒刑。
2017年4月,38岁的男子钟小军因欠钱,便产生骗钱去回本还钱的想法。于是,钟小军通过网络利用前妻的身份证、银行卡照片,办理了以某房产中介公司为抬头的POS机;并PS了资金支付委托书、资金托管协议书、资金划转协议等假协议书。
2017年2月,购房人李某欲购买丰台区一二手房,便联系钟小军看房。后钟小军与李某及房主蔡某在房产中介店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17年4月28日,钟小军以需要办理房屋资金网上托管业务、资金监管业务为由,让李某签了房屋资金网上托管业务协议书等虚假协议书,并使用私办的POS机刷取李某183万元。同年6月7日,钟小军再次刷取李某138万元。2017年7月18日,钟小军通过转账返还李某25万元,后其又以需要好处费为由骗取1.7万元。
此外,钟小军还以相同方式诈骗购房人郑某175.06万元,上述钱款均被其挥霍一空。2017年12月8日,钟小军到机关投案。据了解,钟小军有前科,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钟小军以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钟小军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是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钟小军曾因犯诈骗罪被宣告缓刑,在缓刑期限内又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与本次所犯诈骗罪并罚。
据此,近日二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钟小军12年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5万;责令钟小军退赔472.76万元发还被害人。
承办提示,房地产经纪公司应提高房产中介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如犯罪记录审查制度、经纪人从业资格制度等,以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提高意识,保障资金流转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