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报不交吉房屋拍卖案情况:依法启动审监程序再审
对近日不交吉房产司法拍卖后引发的社会关注问题,广州中院今天(12月4日)晚上发布《情况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的,广州中院决定对(2018)粤01民终19145号、(2018)粤01民终17779号民事判决,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由该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对近日不交吉房产司法拍卖后引发的社会关注问题,广州中院今天(12月4日)晚上发布《情况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的,广州中院决定对(2018)粤01民终19145号、(2018)粤01民终17779号民事判决,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由该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广州中院还称:“对于社会热议的不交吉房产司法拍卖问题,我院将认真研究,严格依照法律及相关司释的予以规范,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人们所说的交吉、不交吉主要指房屋而言,法律上是否交吉则主要体现为业权人是否有房屋的使用权,即是否实际控制房屋。不交吉,就是只已取得产权,而房屋仍因各种原因被他人居住使用,要能实际拥有,还须通过法律诉讼等其他途径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