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省安阳市房产管理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招12人】
来源:国家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河南 发布时间:2017-03-10 21:18:51点击量:
安阳市房管局为正县级事业单位,是主管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住房制度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市房产行政管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房产交易管理、物业管理、租赁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住房制度、直管公房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产监察以及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及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根据工作需要,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2名,现公告如下:
以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过硬,业务熟练的人才。
每人月工资由岗位基本工资和岗位工龄工资组成,其中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本科生1850元/月、研究生195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岗位工龄工资标准从招聘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算起,每增加一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所聘人员依法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五种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安阳市房产管理局根据确定的招聘计划,对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考试考核的内容和范围以及报名办法等内容在安阳人才网(、安阳市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两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工作的),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须写考者姓名、身份证号)。
安阳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根据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要求,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于2017年4月6日,持身份证和缴费单到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西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