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蒲嫒羚与被上诉人朱詠霞、黄锦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上诉人蒲嫒羚与被上诉人朱詠霞、黄锦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01民终17427号民事,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2015)穗海法民三初字第2002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重审。上诉人蒲嫒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回。自本公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jjj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