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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没有房产证的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必然无效
发布时间:2018-11-01 21:46:45        浏览次数:    房产首页    我来说两句()

  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纪X的委托,并我们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经过庭审调查,结合本案事实及,现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本案中,《房产买卖契约》系原、被告及第三人三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故应当认定为有效的合同。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属于行政管理领域的,不属于对于民事合同的“效力性强制性”,该不能作为认定本案《房产买卖契约》无效的依据。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原告与被告签订该合同时,尽管原告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其立法目的并不在于交易或合同。该的实质在于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转让该类房地产的双方当事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该属于行政管理领域的管,其目的在于规范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并非民事主体之间进行有关房地产的买卖,该也并非关于民事主体之间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效力性。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最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强制性”,是指效力性强制性。”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属于行政管理领域的,不属于对于民事合同的“效力性强制性”,该不能作为认定本案《房产买卖契约》无效的依据。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2.《物权法》并未未进行登记的不动产不得转让,而只“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不发生物权效力”不能等同于当事人关于物权转让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物权法》第三十一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此条明确“不发生物权效力”,而非“不得转让”,说明其仅仅否定了其物权变动的效力,至于房产买卖合同的效力仍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进行判断。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本案讼争房屋系原告购买所得,权属明晰,原告享有相应的处分权。原、被告及第三人订立的《房产买卖契约》是各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不违反法律,应为有效。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3.本案中,《房产买卖契约》不具有《合同法》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且原告在签订合同后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书,故该合同为有效的合同。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本案中,《房产买卖契约》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且原告在签订合同后取得了房屋产权证书。根据法律,该合同应为有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1.被告在约定的合同更名期限届满后,仍然要求合同更名,导致原告长期无理房屋产权证书,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本案中,原、被告约定的合同更名的最后截止期限为2015年10月31日。在《房产买卖契约》签订的当天,原告即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购房、钥匙、电卡、天然气卡等交给了被告,以便于被告能够及时办理合同更名手续,便于被告及时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入住。原告此举足以证明原告履行《房产买卖契约》的最大诚意,被告亦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在《房产买卖契约》约定的合同更名期限届满后,被告在明知合同更名已经不可能的情况下,为了自己少交相关税费而公然《房产买卖契约》的约定,一再要求合同更名,拒不向原告归还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所必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导致原告长期不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原告无理产权登记,进而导致涉案房屋无法及时过户到被告名下,致使原告不能实现按约定收取剩余房款500000元的合同目的。故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应当按照法律及《房产买卖契约》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2.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履屋过户义务并支付剩余房款500000元有据,应予支持。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房产买卖契约》为有效合同,被告违约后,原告有权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原告要求被告履屋过户义务并支付剩余房款500000元的诉讼请求,其实质就是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该要求有据,依法应予支持。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3.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给原告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500000元的诉请有据,依法应予支持。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了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本案被告因其违约行为,致使原告的剩余房款500000元将近两年时间仍无法取得,如按《房产买卖契约》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被告应当支付的违约金高达两百余万元。现原告仅仅主张被告赔偿500000元损失,该数额尚不足被告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的四分之一,故原告此项要求合理,依法应予支持。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一)反诉人要求被反诉人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其指定人王X名下无合同依据,应当依法驳回其该项诉请。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房产买卖契约》并未明确约定反诉人指定人的具体人选,故该种情形属于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在当事人就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以明确合同内容,不应由任何一方单方决定。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本案中,尽管买卖双方在《房产买卖契约》中约定卖方可将房屋过户至买方指定的人名下,但未就指定的具体人选予以明确约定。在此情况下,对于合同约定不明的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决定,而不应由买方单方随意指定人选。故反诉人单方面要求被反诉人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其指定的王X名下没有合同依据,其该项请求应当依法予以驳回。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二)反诉人要求被反诉人支付取暖费、办证加急费等费用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故其该项请求依法不应支持。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本案中,被反诉人在将房屋交付给反诉人之前,已经在物业公司预付了两万元费用,作为此后房屋各项物业费用的预付款项,物业公司可从该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反诉人称其代替被反诉人交纳采暖费没有事实依据,该项要求依法不应支持。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关于办证加急费,《房产买卖契约》第四条明确约定产权过户费用由乙方(即反诉人)承担,办证加急费属于产权过户费用,依照约定应当由反诉人承担。现反诉人要求被反诉人向其支付办证加急费明显违反合同约定,该也不应当支持。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三)本案涉案房屋至今未能过户给反诉人是因为反诉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故其要求被反诉人赔偿损失无事实依据。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在《房产买卖契约》签订的当天,被反诉人已经按照约定将购房合同及等资料交付给反诉人,以便于其进行合同更名。庭审中,反诉人也明确承认其将上述资料交给了第三人,由第三人具体办理更名事宜。在约定的合同更名期限届满后,反诉人及第三人明知合同更名已经不可能,但均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再要求合同更名,拒不向被反诉人返还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必需的购房合同及,由此导致被反诉人迟迟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于反诉人自己的违约行为,才导致涉案房屋至今未能过户至其名下,该责任应当由其自行承担。现反诉人以房屋未能过户为由要求被反诉人赔偿损失没有事实依据,该项要求依法不能成立,应予驳回。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综上,本案《房产买卖契约》属于有效的合同,被告(反诉人)因其违约行为给原告(被反诉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被反诉人)的诉讼请求有据,依法应当予以支持。被告(反诉人)的反诉请求均无事实及合同的依据,其反诉请求依法均不能成立,故请求依法驳回其全部反诉请求,原告(被反诉人)的权益。555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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