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中院院长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5年3月30日,上诉人山与被上诉人建平县昌隆镇三道沟村民委员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上诉人将村委会房屋及相应土地卖给上诉人,总价3.7万元,被上诉人持欠条主张上诉人给付尚欠的1万元房款。一审支持了被上诉人诉讼请求,上诉人上诉主张欠条系,欠条与房屋买卖合同无关,本案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更多
朝阳市地处辽宁、、三省区交界处的辽西走廊的丘陵地区,总面积1.9万多平方公里,总人口340万。这里为中原通往东北边塞的交通要塞,也是汉、蒙、满、回等多民族集聚区。朝阳历史文化底蕴厚重,这里有因“古生物化石、牛河梁遗址、三燕古都、佛教圣地”而享誉中外的四大特色文化,这里是世界上第一朵花开的地方,这里是世界上第一只鸟飞起的地方。朝阳市中级1959年建院,座落在钟灵毓秀的凤凰山脚下和波光迤逦的大凌河畔,现址为朝阳市双塔区新华一段82号。
近年来,朝阳市中级紧抓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司法”工作主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事业不断发展,收结案数量始终位列全省第三位,较好履行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朝阳市中级将按照“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司法,大力加快智慧建设,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奋力开创全市工作新局面,为朝阳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男,朝阳市中级党组、院长,国家二级高级、在职研究生、辽宁大学客座教授、刑会副会长、商会副会长、朝阳市委党校特约教授,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及法律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