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房地产经纪网:2016年第六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续期登记人员名单
公布2016年第六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续期登记人员名单
浙估协[2016]53号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印发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人社部发〔2015〕47号),经我会审查,胡燕良等13人符合初始登记条件(附件1),蒋美等24人符合延续登记条件(附件2),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证书随后制发。请各地以适当方式公布当地登记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名单,将证书转发给个人。
取得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登记证书的人员,获准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以登记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附件:2016年第六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登记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