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捍宁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京溪街道办事处、佛山市南海区乡镇企业发展总公司等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陈捍宁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京溪街道办事处、佛山市南海区乡镇企业发展总公司等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陈捍宁不服广州市白云区(2017)粤0111民初1326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9年1月29日08时45分在第68法庭(新大楼)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mmm仁明房产网_房产楼市买卖出租信息新闻资讯平台